首先,我给“早恋”下一个我自己的定义:恋爱比婚姻早很多年。比如说,若一个人20岁恋爱,30岁结婚,就叫早恋。
我把人们对于婚姻的态度分为两类:
A、追求快乐、不给婚姻加上一些沉重的意义、有限责任(自己有付出但不是无限付出,希望对方有付出但不是无限付出)
B、典型的东亚古典式价值观,什么“一生一世”、“纯情”、“深情”、“相濡以沫”、“不离不弃”、“永不分离”,参见《还珠格格》男女主角的婚姻。
如果你对于婚姻的态度是A类,应该早恋,也可以不反对孩子早恋。遏制恋爱就是遏制快乐,何苦呢?
如果你对婚姻的态度是B类,最好不要太早恋爱。因为太早恋爱往往带来过早的性生活,而且这些性与爱往往不是与自己的配偶发生的。比较早进入恋爱,可以锻炼人对异性心理与生理的把握,提升技巧。但是,恋爱、上床、分手、再恋爱、再上床、再分手。。。。,有很大的几率让人觉得男女之间也就是那么一回事,承诺不再可靠(恋爱多次往往等于多次承诺永远爱一个人而失言,恋爱次数多往往等于弥天大谎多)。
有少部分人可以做到不管恋爱多少次,都对下一个人投出纯情、深情。。。但是,多数人的“纯情”“深情”是有限的,是会慢慢折损的。有很多人第一次恋爱很纯情,后面就沦落为随便找人解除寂寞了。有很多人在知乎上强调早恋才最纯洁,言外之意就是你承认你的心态越来越不纯了嘛!很多人说,西方人不压制“早恋”,但是我提醒你,西方人对婚姻的看法多为A类(法国人很多都不愿意结婚了)。凡是追求B类婚姻的人,早恋往往意味着与B类婚姻更遥远。
如果找一千个大龄未恋的青年,与一千个恋爱经验丰富的青年,我赌前者在平均意义上更纯情。你信不信?
当然,对于婚姻持A类看法的人,就不会特别强调什么“纯情”“深情”“长情”。有一部分中国人很纠结,一方面羡慕西方人在恋爱与性生活方面的自由随性,另一方面又羡慕B类婚姻。恕我直言,太自由的恋爱与性,与B类婚姻有深层次矛盾。(不排除一小撮人同时实现二者,但是“社会”整体只能得到二者中的一个)。
你的婚姻价值观是A还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