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定义“最喜欢的人”是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
定义一:自己见过的异性里最喜欢的
定义二:自己追求过异性里最喜欢的
定义三:与自己谈过恋爱或发生过性关系的异性里最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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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采取很狭窄的定义(与自己谈过恋爱或发生过性关系的的异性里最喜欢的),能和一生中最喜欢的人结婚的人并不是很少。
满足定义一的婚姻,我见过几例。满足定义三的婚姻,我见过不少。当然,即便是满足定义三的婚姻,从比例上来说也不会超过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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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做不到最爱自己的配偶(按照最低的标准定义三), 他/她开口要求配偶很爱很爱自己并多多付出,他/她还有良心么?
还有,如果看到本答案的人未婚且条件不错且自尊心强,应该想法子让自己的婚姻至少满足定义三,即你和你的配偶最起码要在定义三的意义上互相爱慕(这已经是降低标准了)。如果你的配偶对你的爱意都无法满足定义三,那你算半个loser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