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人抄袭50分才能考上大学,这个人有资格说他基本靠实力考上大学么?

这个社会最搞笑的事情之一就是:

混成富豪的人即使站出来自白,说自己的成功有一些灰色地带,很多大众往往持原谅的态度,这些人依然享有一定的名声。大众的理由就是人家成功者毕竟主要靠硬实力、次要靠不见光的手段,看人看主流。穷人紧紧盯着成功人士的一点不见光的小瑕疵心理阴暗。

如果一个田径运动员站出来说当年夺冠的成绩九成靠苦练、一成靠兴奋剂,他就完蛋了,社会大众也不原谅。社会大众肯定有强烈的受骗感,然后口诛笔伐,觉得这个冠军得到的财富是不正当的。大家不要忘记了,即便是服用兴奋剂的冠军,这个运动员本身也是有一定硬实力的而且平时也是很辛苦的训练。

俗话说“窃钩者诛、窃国者王侯”。大众就是不原谅奥运会冠军这种赚小钱的人有瑕疵,就是对赚大钱、有大权的人更宽容。很多中低层民众本身就是愚昧的,喜欢在小事上格外计较公平公正,在大事上却轻轻放过。






后面

madtoad well

兄的观点可以理解为,一个顶级运动员在场上搞鬼,其收益将大大超过不搞鬼的顶级运动员,所以服用兴奋剂起到了决定性的不公正的作用。所以要严厉谴责服用兴奋剂的行为。

不过

madtoad well

兄只论证了体育场的事情,回避了官场与生意场的事情。如果我们找到两个草根出身的、硬实力一模一样的人,都去做房地产,一个绝对不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任何法律并且强力约束下属也如此,另一个乐于且善于利用见不得光的手段。我觉得这两个人一生的收入差别一样会很大,这个差距不会是前者赚五个亿与后者赚六个亿的区别,而是能否在该行业顺利生存的区别。同样的道理,我一样也可以说是否搞鬼在生意场可以起到决定性致胜的作用。

兴奋剂之于世界硬实力第十的运动员,就相当于灰色手段之于相当一部分商人,缺了就不行,收益就会极大下降。

仅仅是论证兴奋剂能起到决定作用,不足以反驳我的观点。只有论证出兴奋剂起决定作用,同时论证出有权有钱的人中间的大部分即便绝对守法也一样跻身高层,我的观点才算是轰然倒塌了。

其实一个世界硬实力第十而且利用兴奋剂夺冠的田径运动员,与很多硬实力还可以但是搞灰色手段的企业家,确实有共同之处,两个共同点在于:


1、两者都是有一定硬实力并且刻苦的人,都不是无能、懒惰之辈,两者的成功与自己的硬实力都有关。(硬实力极差的人服用了兴奋剂也无法夺冠、硬实力极差的人犯罪也变不成富人)

2、前者离开兴奋剂就无法成为冠军并成为富豪,后者离开灰色手段(也就是他必须绝对不犯罪)也不能成事。这两类人如果一生都严格恪守明处的规则,都有很高的可能性变不成富人。


中国社会显然对顶级运动员犯规的行为会极力强调他的犯规,完全不考虑人家还是有一定的硬实力的,完全不想一想这个运动员平时训练付出的汗水。对于后者,就喜欢强调后者并非完全无能,还是有一些硬实力的,还是很刻苦勤奋的,所以要宽容后者的灰色手段。多么不公平啊!



我曾经在我国的论坛上看到好多次这样的言论:

因为硬实力不强的商人即便动用违法的手段,也无法成大事。所以能够成大事的人即便动用过黑白两道的违法的手段,此人也是有超越一般人的硬实力的。所以一般的草根应该尊重而不是一味指责这样的富豪。尊重实力比一味迂腐的纠结于道德更重要。

我可以用同样的逻辑说——因为硬实力不强的人即便服用过兴奋剂,也无法夺冠。所以夺冠的人即便是服用了兴奋剂,此人也是有超越一般人的体能的。所以一般的草根应该尊重而不是一味指责服用兴奋剂而夺冠的田径运动员。尊重实力比一味迂腐的纠结于道德更重要。

换言之,中国的一部分普通民众一旦涉及体育、高考,就觉得遵守规则是绝对优先的,不符合规则的行为应该绝对否定、一票否决。当涉及经商、从政时,就觉得强者稍微践踏一下规则也无所谓,我们不要一味指责强者的不遵守规则而应该承认他们有一定的实力。

体育相对于从政、经商来说是小事,因为一般草根子弟想混成上层多半是通过从政与经商而不是搞体育。结果呢,社会舆论恰恰在一个相对不重要的体育领域极力强调规则不容侵犯,侵犯规则的人即便有一定实力也被社会舆论一致认为不是一个好东西。在更为重要的政治、商业领域,很多人默认不守规则的人如果硬实力还可以,该人士就是值得被原谅的、值得被学习的。社会大众到底是要逻辑多么混乱才能形成这种舆论场啊!

赞同:74创建时间:2014-10-21
评论:13最后更新:2014-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