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应该只由接受过法律本科教育的人才可参加”
一种考试是不是只允许由科班出身的参加,有一个标准么?我在这里提一个标准:
若A专业的培养过程涉及到很重要的实验器材(或其他很重要的学习材料、秘传心法),这一类东西是非科班出身的自学者很难搞到的,其执业资格考试就应该只允许科班出身的人参加。
按照我的标准,程序设计类的考试就应该允许非科班出身的人参加,翻译类考试也一样。医学由于涉及到解剖等很麻烦的课程,非科班的人还是不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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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的人能去解剖人体?不能。所以中文系的人不应该被允许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中文系的人能自己买一台电脑练习编程么?可以。所以中文系的人应该被允许参加程序员考试。
法律系科班出身的人必须说清楚,你们这一个专业有哪些很重要的事情是必须在法律系完成而自学者很难搞定的?千万不要瞎扯什么一定要大学老师面授才能有法学思想/思维。真相是一个一流大学的非法学专业的学生用功读法学书,其法学思想可以超过(甚至远超)三流大学的法学院的学生。但是一流大学的非医科专业的学生搞解剖还真不如三流大学的医学院学生。
程序员从来就不唧唧歪歪说什么非计算机专业不得参加程序员考试,程序员从来不唧唧歪歪说什么只有被大学计算机老师教过才有程序员思维/思想,程序员大都相信以实际成果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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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问题要有一个普适性标准。当一个大学校长说司考不应该允许非科班出身的人参加,他应该像我一样提出一个标准——什么考试只允许由科班出身的参加?什么考试可以接纳非科班出身的人参加?如果他坚持不提普适性的标准而只是局限在司考本身,那他的言论只不过是很低级的为小集团谋利而已。
希望本问题的答案都尽量谈普适性标准而不是只谈司法考试这一个考试,我们的格局应该比集团利益代言人要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