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关键在于如何定义“歧视”。
我认为在私生活领域,基于一定的标准筛选对象是正常的。
分两种情况:
一、她筛选完之后,并不对亲戚朋友之外的社会大众鼓吹她那一套筛选标准是对的。她可以用任意标准让她不喜欢的男人滚蛋。注意,是任意标准。她无需向大众解释,大众也不该要她解释,更不该用网络暴力逼问她为何看不起穷人。她可以因为男士穿了某品牌鞋子而拒绝他,前提是拒绝后不要主动向大众说穿某品牌鞋子的男人不要嫁。
二、她筛选完后,还不知足,忍不住向亲戚朋友之外的社会大众宣传她的筛选标准是对的。她应该说明她的筛选标准确实有一定意义,有一些论据。如果毫无根据就向大众宣传自己剔除男人的标准很对,就构成歧视,应该被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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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丈夫的经济能力确实影响妻子的生活质量,有很多案例。所以,一位女士不选择穷苦男作为结婚对象,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她还上网宣传不要嫁给穷苦男,也是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