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科斯定律,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都是非常合理的,为什么社会规范在很多方面违背经济学规律?

科斯定律基于帕累托最优的效率标准,压根就不考虑那种损害甲的效用让乙的效用增加。


而很多政策(如一夫一妻制、新加坡的组屋制度、中国大陆与台湾的土改),背后的潜台词是———如果让混得更好的甲的效用降低一些就能让更弱势的乙的效用增加一大截,那就做吧。


妻子的数量从零、一到二,从零到一的边际效用很大,从一到二的边际效用较小。让甲的妻子数量从二降到一,使得乙的妻子数量从零增加到一,甲的效用小幅下降,乙的效用大幅上升,社会整体福利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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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凡是无法用厂房大规模生产而且稀缺度又高的资源,政府必须介入较深,譬如说——妻子、房子。当然,世界主流是一夫一妻制,说明政府已经在“妻子”的分配上介入很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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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科斯定律没有错。只是我们读书不要读傻了,要明白学到的知识的前提是什么,奥妙就在于这个“前提”有时候没有写得很直白,需要你自己去洞察。

学经济学这种东西,必须时时刻刻注意“前提”,不然就会越学越傻、越学越呆。

赞同:148创建时间:2018-06-27
评论:30最后更新:2018-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