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经济学的核心议题是:绝对产权(有形物品的所有权)与相对产权(合约责任)应该采取何种模式才能最大限度促进人类福祉。
例子1:某些国家的土地改革分了地主的地,算是打破了绝对的私有产权,这算是好事还是坏事?私有产权在什么情况下应该被尊重,什么情况下应该被削弱,以何种形式削弱?
例子2:如果甲、乙两位女士自愿与一位先生结婚,为何婚姻法不允许一夫二妻制?这是否违背了自由缔约的精神?有哪些契约即便是当事人自愿也不被允许缔结?背后的原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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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才是经济学的元问题。这不仅仅是经济学的元问题,也是整个社会科学的最核心议题之一。政治学、社会学、法学领域的学习者应该也对这个问题有兴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