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民族的绝大部分人愿意生养,而且养育了足够多的小孩,那么极少数人不愿意养育小孩可以说养不养小孩纯属个人自由。
如果一个民族的小孩数量不够,那么不愿意养育小孩(尤其是条件好还不愿意养)的行为的性质就变了,就变成了对民族这个共同体的伤害。
类似的例子有很多,如果一个国家愿意当兵的人足够甚至过多(如和平时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么这个国家的某些男人才可以说当不当兵纯属个人自由。如果一个国家的军队兵源不够(如韩国、新加坡),那么这个国家的男子(尤其是年轻健康的)不愿意当兵就是自私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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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看过入门级政治哲学,就知道最高的价值不见得是个人自由。在特殊情况下,“共同体”这三个字会凌驾于个人自由之上。
凡是把“个人自由”四个字绝对化,并视为最高价值的,那还是要多读书多看世界。我随便看了几个高票答案,貌似都停留在把“个人自由”视为至高价值的阶段。
我认为若一国的出生率下降到一定警戒线,不愿意结婚生育的男男女女(尤其是养孩子的客观条件不差的)就是自私自利。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到了这个警戒线了么?我不知道,所以我并没有说“女人不生孩子就是自私”,请诸位不要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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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评论区说共同体就算灭绝也不要伤到他的个人自由。对于这个观点,我的意见是他可以趁早主动脱离共同体。我们还是以韩国为例,如果一个韩国男子执意觉得韩国的征兵制度伤害了他的不愿意当兵的个人自由,他可以通过移民这个手段来脱离“大韩民国”这个共同体(越早越好),如果他又要当韩国人又执意反对韩国的征兵制度,那当然是自私自利。
共同体是可以脱离的,如果某些人坚持不脱离一个共同体还叫嚣该共同体即便灭绝也不能损害其一些个人自由,那还真是自私自利得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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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答案提到了生孩子也提到了当兵,推荐诸位去阅读雷海宗先生的《中国文化与中国的兵》,这本书就是同时提到生孩子与当兵的问题。
有人说答案与提问不符合,其实还是符合的,至少答案第一句挺符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