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达到某种文化水平的人才有投票权」的制度问题在哪儿?

给投票者设立门槛是一件十分不好的事情,聪明的办法是给立法者、执政者设立门槛。

比如说,在中央层级设立众议院、参议院。众议院各选区直选,可以连任,体现大众民意。中央的参议院由各个省的议会挑选他们省的无党籍人士担当,不可以连任,参议员秘密投票,投票时不需要取悦于民意。(还可以对参议员的学历、资历、纳税记录,是否当过兵提出要求)

然后让参议院也掌握不少实权,对众议院构成制衡。

最后采取内阁制而不是总统制,内阁总理由参众两院议员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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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说,某些国家采取把权力交给终身制公务员的做法,而中央的终身制公务员都是来自名校。(如日本的东京大学,巴黎的政治学院等等)。民选议员们少操心,公务员多操心,这样既不违背民主程序,也算是让精英在主持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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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任基层民众不是不可以,但是要另想他法,而不是在投票权上做文章。权力的最终根源还是要来自于每个选民的那一票,即便投票者中有不识字的穷人。用限制投票权的方法制约民粹,本身就是思想枯竭、不会想法子的表现。

赞同:55创建时间:2016-02-03
评论:9最后更新:2016-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