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取消对穷人的补贴和福利以激励他们上进?

以我很有限的人生经历来看,在同一个行业或者同一性质的岗位里边拉大一下贫富差距可以刺激大家多劳动多产出。比如说,在一所公司里边的同一个岗位(如销售岗)搞竞争,成绩好的员工多提成,是有效的,可以刺激员工努力。不管你是什么政治观念,只要你自己开公司,你不可能说销售员不问业绩、薪酬一样。

但是,在不同行业之间,在性质迥然不同的岗位之间,贫富差距拉大到一定程度之后,继续拉大这种贫富差距,并不会让弱势行业或弱势岗位的人格外努力。比如说,假设你是一个重点大学医学院毕业的初出茅庐的小医生,你得知投资银行业又加薪了,你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你会在医疗战线上格外努力拼搏么?NO。搞不好恰恰相反,你心灰意冷,觉得不该念医科。

再比如说,美国的职业经理人与基层员工收入之比大大超过日本,你觉得美国的家境中下智力中下的普通劳工工作就比日本的家境中下智力中下的普通劳工更卖力么?结果恰好相反。

彻底抹平贫富差距就不能刺激大家努力,这是正确的。但是真理向前走多了,就变成谬误了。绝对不能说贫富差距越大,人民工作就越努力。我不得不很“理客中”的说,在这个问题上,极端的左派与极端的右派都是有问题的。

而且贫富差距过大的国家会使得贫困基层很短视:有些穷人家的儿女明明念书很厉害,但是不让念了,这也是一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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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是肯定要给的,关键问题在于:

1、福利的额度要控制。现在民主国家之所以在福利问题上招人诟病,就是迫于大众压力,福利的“剂量”越来越大。我觉得国家宪法应该刚性控制转移支付不超过国家财政收入的某个比例,改变此比例需要四分之三众议员与四分之三参议员通过。(在我国就是人大代表了)

2、对象要适合。要尽可能补贴最苦难的人,尤其是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很多国家是一边有健全人领福利,一边有残疾人衣食无着,这是瞎胡闹嘛!

3、福利的发放不改变人们的相对位置。即甲本来比乙生活状态好一些,绝对不能够发福利发得让乙的生活状态反超甲,以免挫伤了人民劳动的积极性。

4、福利的形式尽量合理。比如说,城市工人的失业救济可以一辈子最多领两次,每次持续时间不超过一年,体现救急不救穷的原则。再比如说,把福利与穷人的积极行动捆绑起来,比如说给赤贫家庭的学生多发助学金,这是在变相奖励学生的父母让他们念书。再比如说,对于低学历赤贫失业人口,可以由政府购买各种培训班或者技校(如蓝翔技校)的学习券(学习券上印好姓名、身份证号码)发给他们,不愿意学就是废纸一张,愿意学说不定就从此迈向了有一技之长的道路。

赞同:51创建时间:2015-08-26
评论:5最后更新:2015-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