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司法考试改革了吗?

一种考试是不是应该排斥非科班出身的自学者参加?我在这里提一个标准:

1、A专业的培养过程涉及到很重要的实验器材(或很重要的秘传心法),这一类东西是非科班出身的自学者很难搞到的。
2、A专业的执业资格考试很难考核考生对很重要的实验(
或很重要的秘传心法)的掌握程度。

当因素1与2同时存在,那么,A专业的职业准入考试就应该排斥非科班出身的自学者参加。


(金正民 写了一个答案,提出了另外一个普适性标准,请大家也去看看)

按照我的标准,计算机程序设计类的考试就应该允许非科班出身的人参加,外语翻译类考试也一样。医学由于涉及到解剖等很麻烦的课程,非科班的人还是不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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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的人能在自己家里或者宿舍解剖人体么?不能。所以中文系的人不应该被允许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中文系的人能自己买一台电脑练习编程么?可以。所以中文系的人应该被允许参加程序员考试。

法律系科班出身的人必须说清楚,你们这一个专业有哪些很重要的事情是必须在法律系完成而自学者很难搞定的?千万不要瞎扯什么一定要大学老师面授才能有法学思想/思维。真相是一个一流大学的非法学专业的学生用功读法学书,其法学思想可以超过(甚至远超)三流大学的法学院的学生。但是一流大学的非医科专业的学生搞解剖还真不如三流大学的医学院学生。

程序员从来就不唧唧歪歪说什么非计算机专业不得参加程序员考试,程序员从来不唧唧歪歪说什么只有被大学计算机老师教过才有程序员思维/思想,程序员大都相信以实际成果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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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目前为止,整个知乎似乎只有本人和金正民以答案的形式提出了
一种考试是否应该排斥非科班出身自学者参加的普适性标准。希望大家都尽量谈普适性标准而不是只谈司法考试这一个考试。

就算是屁股决定脑袋、立场决定观点,大家能不能把吃相弄得好看一点?不要那么赤裸裸的为小集团利益呐喊嘛!

我举个例子,假设法本的朋友提出一个普适性标准——大学里每个专业都有自己独特的一套思维模式,所以所有的考试都应该排斥非科班出身的人参加,然后再得出司考应该排斥非科班出身的人。这样就显得好看多了。

我再举一个例子,我希望周围人用人权标准对待我,我肯定不是强调我个人的特殊性,而是强调每一个人类都享受基本人权,我也是人类的一员,所以我也享有基本人权。

先提出普遍性标准,然后告诉大家根据普适性标准,你的专业的考试就是应该排斥非科班出身的人。这样比较好,对么?

赞同:301创建时间:2016-08-02
评论:161最后更新:2016-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