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女做处女膜修复手术是不是侵犯了男性的婚姻权?

先提一个问题,如果甲宣布他有不上大学的自由而且他真的没有去念大学,你觉得甲的不上大学的自由是否包括以下两项自由:

1、若A公司明言只招大学生,甲有权利假装自己是大学毕业生应聘。

2、若A公司明言只招大学生,甲有权利强烈谴责这种招聘模式,并要求A公司必须包容自己、把自己招进公司并不得因为自己学历不够而解聘。

如果你脑子够清楚的话,你就会承认真正的自由不是无限的,真正的自由社会的自由是有边界的。自由不包括欺诈自由,不包括向关键利益人(你去求职,公司就是关键利益人)撒谎的自由,更不包括逼迫别人接纳你的自由。所以,甲宣布他有不上大学的自由,我们尊重。A公司宣布只招大学毕业生当员工,我们也要尊重。

傻X才会说既然我们尊重甲不上大学的自由,所以A公司必须接纳甲当员工。如果A公司不接纳甲,就是A公司不尊重甲不上大学的自由。。(类似的言论就是如果一个男人不愿意娶有过某种经历的女人,就是不尊重女性有某种经历的自由,多么霸道而又傻兮兮的逻辑!)


以下进入正题,但是请你记得自由不是无限的。自由仅仅是你可以做某些事情,但是绝对不包括别人在观念上必须接受你做某些事情,更不包括别人必须接纳你。

————————————————————————————————

在私有制、家庭制度都存在的今天,在婚姻是一种契约的今天,性自由包括三个重要内核,缺一不可

1、对自己身体的主控权。

一个人(尤其是没有固定性伴侣的人)有权自由决定自己的性生活,社会不得因为这个人的所谓的“前卫”而在公共领域给他/她设置障碍,导致他/她在公共领域的发展受到拖累。

2、在私人领域的排斥权。

任何人有权利在恋爱婚姻中因为对象的经历或者价值观不合自己的想法,而请他/她离开。

3、不在婚姻契约中搞重大欺诈。

既然敢做,就要敢当。不要明明是甲类人,人家要找乙类人,甲类人偏偏凑上去,这就有些不要脸了。

上述1、2、3共同构成性自由的有机内核,使得性观念不同的人群互相给对方留活路。上述三条违背任意一条,那就是其中一类人企图欺负不同类的人。

凡是单方面主张上述三条中的第一条而不承认后面两条的,其实是在恬不知耻的欺负人呢!诸位琢磨一下,你在网上遇到的所谓的宣传性自由的人,有多大比例是我揭露的这种人?

——————————————————————————————

伪自由主义者最喜欢谈自由、宽容、行骗权(他们把行骗权打扮成隐私权),潜台词无非就是“我先自由,然后请你务必宽容”或者“我先自由,然后骗你没商量”

真正的自由主义者是“在纯私人领域,我有做某事的自由,但是我已经做好准备可能因为这件事在私人领域被人疏远。但是我就是有底气,我做我的,你疏远我就不跟你玩”。


我看到这么多死皮赖脸的假自由主义者上窜下跳误导人,很痛心!

————————————————————

我现在揭露一下某些答案的诡辩(很重要,知乎上起码有成百上千条类似诡辩,看我点出诡辩之处)

知乎的某些诡辩说,只要人类社会在择偶的时候拿性经历说事,就是打压性自由,就是不尊重对方对自己人生的选择。这纯属谬论,不要被这种谬论唬住了。

举一个例子,男士甲家境不好但自愿选择不在高薪企业工作而去清水衙门当公务员,动机就是不愿意辛苦干活。只要中国的诸位女性不直接跑上门去逼迫甲辞职去企业更勤奋赚更多钱,就算女士们尊重甲有点小懒散的自由。但是,他有点懒散的自由绝对不包括禁止异性择偶时嫌弃他不足够勤劳不足够富裕。如果有女性看不上清水衙门公务员的收入,这种看不上不属于打压男士甲有点小懒散的自由。

所谓私人领域的自由,指不受直接约束,但是 要受间接约束。不受间接约束,那叫肆意妄为。

只要大家婚前开房没人阻拦,开完房后没人指着你羞辱。。。总之你开房的过程一直比较顺利,开完一次还可以顺利再开,你就算获得婚前性自由了。如果阁下的婚前性自由是不允许别人择偶的时候拿这件事挑剔挑剔,那是你在肆意妄为呢!

无论是选择懒散一些,还是婚前开开房。其自由必须是恰好 处在 不受直接制约、受相对制约的地步。把自己的自由扩张到连一点点间接制约都不受的人,那就是漠视别人的自由,在欺负人呢!


——————————————————————

郑重提醒一下朋友们,凡是企图评论的,我都有可能删除评论(当然,也可能不删除)

1、凡是支持我的言论,不删除。

2、凡是谩骂我的言论,先举报,后删除。

3、如果不准备骂我而仅仅是反驳我,麻烦你构建一个“性自由”的定义,比我的定义更周密。知乎不是论坛,我不在个别细小漏洞上与大家展开攻防战,太浪费时间了。

赞同:582创建时间:2015-11-27
评论:279最后更新:201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