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回答问题的前一半,即如何看待男人打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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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夫妻之间,难免有冲突,为啥不能开放公平的互相殴打权?即允许男方打女方,也允许女方打男方?原因之一(注意“之一”)女性的武力处于弱势。女性与男性拥有同样的互殴的权利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前者在实质上几乎打不赢。这也是我们强调小朋友不要打架的时候,特别强调男生不能打女生的原因,因为男生互殴谁赢还不好说,男生女生真的放开了打,女生输的几率太高了。开放男女互殴的权利,男性打女性的权利可以落实,女性打男性的权利由于毫无实力支撑就变为空的。
也就是说,我们谈甲、乙都有某种权利的时候,若甲、乙的实力悬殊,那对于弱者不公平。所以,我们干脆说男女互相不打,取消男人打女人的权利,也取消女人打男人的权利。于是,完美实现了两点:1、男女之间在打与不打的权利上平等了;2、实质上也平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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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仅仅到这里就止步不前,某些(注意:是“某些”)男性就亏了。确实有女性长期给男方输入负面情绪(作、吵、闹、辱骂)但是男性不肯用嘴皮子反过来这么干。
曾经有知友告诉我很极端的例子————有的女性不止骂死一位男性亲人。(当然,如果有人说有男的骂死女性亲人的话,我也不会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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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给一个男人能不能打女人的标准说辞:
恋人、夫妻之间,以档次相当的“情绪稳定”交换档次相当的“情绪稳定”。“情绪稳定”四个字肯定包括不动手,也包括不用嘴皮子输出过度的负面情绪。
注意:不是用”不打人“交换”不打人“,而是用“情绪稳定(含不打人)”交换“情绪稳定(含不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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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提醒,如果你(无论男女)是一个不肯吵架的情绪还算稳定的人,你跟异性用“不打人”交换“不打人”,你就上当了,这是个大陷阱。
不擅长用嘴皮子输出负面情绪的人(无论男女)要大力提倡用”情绪稳定(含不打人)“交换”情绪稳定(含不打人),这才是真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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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说一下女性“温良恭俭让”。这一点男女平等即可,即女方与男友(丈夫)在一个档次上即可。
衡量女性的标准不是“温良恭俭让”,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特别崇拜山崎丰子、屠呦呦、中岛美雪这一类女性。但是女方与男友(丈夫)在“情绪稳定”上处于一个档次上是应该追求的,除非男方发自肺腑欣赏另一半更火爆的脾气(性别反转也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