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赞的答案写到:
“你说她脾气大,那么你有没有想过,她之所以选择和你在一起,恰恰是因为你能包容她,愿意做家务呢?如果你不愿意包容她,那为什么她不去找个条件更好的?”
“你选了条件,就不能要求她温柔贤惠,你选了温柔贤惠,就不能要求她条件那么好。如果你“既要又要”,那我想你可能比你女朋友更加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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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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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的思路是把“脾气”、“家务”这两个单项算进“总付出”里边。当一对恋人的“总付出”平衡了,甚至女方的“总付出”更多,那么男方不应该再拿“脾气”和“家务”说事。
第二、关于“脾气”这一项,还有一个思路是——男女双方脾气都应该要好。
第三、关于“家务”这一项,还有一个思路是——指定收入不悬殊、工作忙碌程度不悬殊的男女双方都应该承担接近一半(譬如说四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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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目前为止,我从未看见有男性网友在知乎说如果男性满足一定的优势就可以对妻子发脾气,“一点小事就发脾气,还得哄着”,而且获得很多男性点赞。但是排序第一的答案被很多女性(也有男性)点赞。
“发脾气”与“做家务”,我国国民们到底要采取哪一种思路,能不能不双标?最下贱的就是某一些男的,他们一方面觉得占据优势的男方不应该倚强凌弱对弱势妻子发脾气,一方面觉得占优势的妻子对弱势男方有脾气很正常。
如果最高赞的答案的思路成立,北京土著男娶了外地无房女(颜值、学历、收入男不低于女)岂不是可以天天在家里“一点小事就发脾气,还得哄着”?如果这种组合的婚姻的男方真的这么干,知乎广大女友真的能够表示很正常,请外地妻子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