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做一点最通俗的工作,给大家举例子讲一下啥叫“不完全契约”。
不完全契约,至少包括两种情况。(以下的“契约”是最广义的概念,人与人的关系基本都算。员工与老板、丈夫与妻子,甚至父亲与儿子,都算):
一、你与别人将要发生利益关系的时候,没有把方方面面的事情考虑得很清晰很完整,为未来的纠纷埋下隐患。
例子:婆媳关系。婆媳矛盾的根源在于婆婆与儿媳之间有重大的利益问题(如婆婆是否出钱资助小两口买房、房子买了婆婆是否有权搬进去与小两口一起长住、婆婆是否帮助带孙子等等),但是没有哪一个家庭在小夫妻结婚前就把这个问题谈得很清晰,都是模糊化处理。当两个没有感情的人对于重大利益问题采取模糊化处理的方式,很严重的撕逼、纠纷就出现了,这就是婆媳矛盾的经济学解释(精确的说是不完全契约理论的解释)
延伸阅读:
婆媳矛盾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 - 生活
二、你事先准确的预计到了可能产生的纠纷,而且写进了合同,但是没有一个有力的机构能够出来看清事实、主持公道。
例子:你在谈恋爱的时候,要求对方永不变心,而且要求对方书面保证。对方也书面保证了,但是对方就是变心了,请问你找哪家机构为你做主?你是找不到的。你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变心。
延伸阅读:
法律和道德谁更大? - 职业道德————————————————————————————————
对于广大不搞学术研究也不搞财经工作的普通人来说,“不完全契约”理论给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就是:请你特别特别小心那些利益重大但是被模糊化处理的事项,也请你特别特别注意那些利益很重大而且也写成了白纸黑字但是没有机构为你做主的事情。
如果不从事财经工作,也不理财,仅仅是增长智慧,经济学中比较值得看的一个分支就是制度经济学,这是(思想深度/数学复杂度)比值最高的分支之一,该分支的很多思想可以通过讲故事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