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无后。妻子半年前罹患大面积烧伤、左腿截肢,因其过失,未获赔偿金,生活半自理。我如何提离婚合适?

谢邀!


这种问题,邀请我这种冷静理智的现实主义者就对了。


我翻答案的时候,看到有两个人说如果答主离婚了,再娶就难了,因为女性会抵制没有情义的男人。


假设有个女性因为丈夫提供的性生活很不愉悦而离婚了,本答主“城市猎人”号召男性抵制这个无情无义、只想着性交快活的女人,会是什么下场?下场就是男性与女性都会指责我,因为性生活是天赋人权、刚性需求、必须被满足。


提问者的妻子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还能提供愉悦的性生活给提问者么?显然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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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说社会在“性”的问题上对男人更宽容、对女人更严格。

我在知乎分明看到只要女性说性功能不好的男人她不要,所有的男性、女性都不反驳,大家意见空前一致。而本提问也是一个妻子无法提供高质量性生活的例子,怎么就有些人脑子进水开始说提问者不该离婚呢?

大家不要双标好不好?不要对男人更严苛,既然女人为了得不到高质量的性生活毅然离婚是对的,男性凭什么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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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研究了几个高赞答案,他们虽然支持提问者,但是也委婉表达遗憾。

我就纳闷了,在女性不满意老公性生活质量的例子里,怎么就不说“虽然我支持女方离婚,但是表示遗憾”,大家一般都是力挺女方。


男的满足不了女的,大家不分性别压倒性支持女方;女的满足不了男的,大家却不肯给压倒性支持。这世道,还有天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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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评论区说我不该胡乱类比,毕竟女方无法自理了。

那好,我问你们一个问题,如果一个女人本来与丈夫每周有两到三次酣畅淋漓的性生活,爽歪歪。她老公因为事故变得生活不能自理外加无法提供像样的性生活,她想离婚、她想做爱,你们反对么?反对的记得到评论区说你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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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度恒温

提供一个案例:

男方车祸高位截肢,女方一年之内没怎么照顾,协议离婚,拿走赔偿金的1/3,孩子归男方。一年后,女方再婚。

看客气愤的原因是自我代入这种小概率事件,以及未遭遇情况的个人道德和社会道德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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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分钟前

赞同:176创建时间:2017-10-03
评论:148最后更新:2017-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