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关系中对女性最优伤害度的分析

男士A追求女生B,女生乙B拒绝了,甲转而追求其他女生。女生B很生气,上知乎发帖问。。。

男士A追求女生B,女生B拒绝了,A锲而不舍,女生B不堪其扰。。。

女生B追求男士A,男生A拒绝了,男生甲很坦率地说出了直接原因("你长得不好看“),女生B受刺激了。。。

女生B追求男士A,男生A拒绝了,男生A不肯说直接原因,女生B最后不依不饶、责怪男生A为何不说直接原因。。。


看到没有,连恋爱都没谈上呢,男性已经对女生造成伤害了。若男性在两性关系中要达到对女性的零伤害,应该不发起恋爱、不发起婚姻,且不让女生喜欢上你。


零伤害,等于一开始就要让女性觉得你的存在没有男女关系方面的意义,懂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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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论述,在有些人看来有开玩笑的味道。我再举恋爱中的例子:

甲先生与乙女士恋爱了、上床了,双方自愿的。但是乙女士做爱当天流泪了。过了一年,甲先生以性格不合为理由提出分手,乙女士当天夜晚痛哭失声、好多天很抑郁。乙女士抓不到甲先生的把柄(恋爱过程没有劈腿之类的很坑的事情),她就是心情极度不舒服。请问,甲先生伤害了乙女士么?甲先生是不是(在道德上而不是法律上)没有资格提出分手?

(注意:上述案例是真实的存在,就算是最近几年,我国出现绝对不止一例类似案例)

如果把时光推回到1990年,按照当时的主流价值观,甲先生就不应该提出分手,毕竟睡过了。但是(敲黑板:重点来了),1990年的中国的主流价值认为未婚女性不是处女掉价。

2020年的主流思想觉得:1、甲先生有分手权;2、未婚女性不是处女不掉价

1970年的主流思想觉得:这两个人压根就不能睡,未婚男女睡觉是耍流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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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怎么办呢?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不给甲先生(在道德上而不是法律上)分手权,他要好好地对待乙女士,这种做法对男方很不公道。

还有一个办法,只要睡过了,甲、乙都不给(在道德上而不是法律上)分手权,这就回到了1990年代。如果你今晚在知乎鼓吹男女睡了就在道德上(而不是法律上)没有分手权,你信不信广大女同胞喷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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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的出路是——遵循多数人的惯例。譬如说,多数女生觉得婚前可以睡,你就去睡,若睡了当天女生流泪后悔了,你别内疚。譬如说,多数女生觉得可以以毕业后工作地不在一起向男方提出分手,你也可以以这个理由向你的女友提出分手,哪怕你提出后她痛苦不已。。。。。。。

也就是说,当女生的主流把自己的恋爱自由(含性自由、分手自由)推进到某一个地步,男性就随之推进到同样的地步。男女双方都不需要顾忌具体的某一个恋人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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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有人问了,你怎么那么冷血,难道你的内心不能柔软再柔软么?难道就不能很有不忍心、很仁义,无比小心的呵护女方么?接下来,我分析这种路子。

甲先生与乙女士恋爱了,甲先生是一个宅心特别仁厚的人,他发誓只要女方不出现很严重错误(如劈腿),他绝对不提出分手。。。。中途出现一个很善良的丙女士对甲有好感,甲拒绝了。后来,乙女士毕业后要去北京工作,家境不太好的甲先生哀求女方不去,女方毅然提分手。甲回头去找丙女士,但是丙女士已经准备结婚了。我的意思是说,若男方追求宅心仁厚再仁厚,他的利益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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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在黑化过程中,道德下降到哪一步?下降到女生的平均水平,根本不要每天去想东想西。若在此过程中,发现女方纯真善良的程度很明显超出自己的预计,有一颗金子般的心(银子般的心也行)男方就以差不多的高道德感陪这个女生走下去。

那么,女性的平均水平是什么呢?这种具体的问题我不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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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女性很想男性在两性关系中执行高道德标准、努力降低对女性的伤害,那么合乎道义的步骤是:

一、女性自身也做到更高道德,向男性展示仁义、柔软、善良

二、在网上把抨击炮口对准做不到更高道德的男性,不要吃饱了撑的把攻击火力对准处情男了。

(二比一简单,可以先做到二再说,就会让高道德男看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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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啰嗦一次,男性在两性关系中的仁义程度,贴着女性的平均值走就差不多了,出现对个体的伤害不要内疚。若在此过程中,发现女方纯真善良的程度很明显超出自己的预计,有一颗金子般的心(银子般的心也行)男方就以差不多的高道德感陪这个女生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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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坚决支持男女平等,完全赞同女生按照此文办法对待男性。

弱女子可以让男人怜惜而让男人更仁义、强女人可以让男人敬重而让男人更仁义,女人的作、闹,贪得无厌在长期只会让男性觉得可以对女性杀伐果断。。。。

赞同:332创建时间:2020-02-06
评论:141最后更新:2020-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