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本文谈的是价值观,不是“实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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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心目中的理想婚姻是有模板的,请参见某几部理想主义文艺作品中的婚姻。这种婚姻其实是需要前提的:
一、男孩子的父母从小给他灌输刚毅、勤劳、负责、沉稳。。。
二、女孩子的父母从小给她灌输坚韧、贤惠、贞洁、温柔、。。。(没错,就是田园女权最讨厌的几个词)
三、婚姻生活有矛盾,有人当仲裁者(最起码有人当和事佬)
在当下的社会,上述三个条件没办法满足。尤其是第二、三个条件,在我国被破坏得厉害。
只有一部分(比例不能太低)国人笃信宗教,他们的子女到达大城市工作后,在宗教场合聚会了、结婚了。。。才能够以比较大的规模实现这一类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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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种符合“公义”原则的婚姻非常简单——把婚姻当成一个市场,这个市场的价格是多少就是多少。譬如说,一个地方的婚俗就是必须支付彩礼、车房,那就是符合公义的,支付彩礼的人要心服口服。
我不得不指出,市场经济公道价格形成的前提是交易双方知道真实的信息。在不涉及个人隐私的前提下,这个真实的信息只能是男女双方的平均意义上的人品、性格。包括但不局限于进化心理学。
说穿了,男人脑子里不美化女人,女人脑子里不美化男人,然后形成的市场价格就是公道的、公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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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已经讲了两条我认为公义的路。
第一条,适用范围窄小,毕竟大部分人不信宗教。
第二条,才是适用范围广泛的路。我反复推荐华东师大版进化心理学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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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对于所有的非宗教信徒,处理几乎所有的人际关系(含父子关系、夫妻关系),用“以德报德、以直报怨”八个字就好了。具体到夫妻关系,“德”就是超越进化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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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 两个处男处女情侣,感情到了想pa,也许他们走不到婚姻,但这事过后女孩成非处了,按照猎人的理论,这个女孩不符合“公义”原则婚姻了。你如何看待这种情况呢?
这位叫做“云蓝”的女士,不要胡说八道哟,你阅读能力堪忧。我的文章说两条路都是公义的。
宁可共载不5 小时前
你太传统了。你甚至都没发现你说的三条已经在世界上成了珍稀乃至濒危的现象。绝对少数可以标榜自己正,怎么能说公义呢。这不是绑架就是放大了自我。[害羞]
这位先生也不要胡乱下断言哟,你看文章不看完整的么?
我很怕眼神不济但是又急于反驳的人,那位“云蓝”女士,为了一个贞洁的问题,昨天奋战了一夜,何必呢?真相是我压根就没有说过婚姻中的一方的婚前贞洁不在了就不符合我心目中的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