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腿”指恋爱中未分手就搭上了别的异性,“出轨”指婚姻中。。。。。。
看此文前,希望大家去网络搜索三个信息(搜不到无所谓,但一定要搜索一下):
1、别国男子劈腿、出轨的比例
2、我国男子劈腿、出轨的比例
3、我国成功男子劈腿、出轨的比例。
注意:这是“实然”的问题,不涉及“应该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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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并不劈腿(出轨)的女性对待男性的劈腿(出轨)有两种态度:
一、并不把男方的忠贞视为必然,而是把“对方忠诚度”视为一个加分(扣分)项目,对方的总分高于等于自己的总分就行了。又分为两个亚种:
1、自己主要图男方的硬实力(颜值、床上功夫、物质)。若男方的硬实力配自己绰绰有余,他的“不忠诚”是扣分项,闹得越过分就扣分越多,但不是一票否决项。某些成功人士的老婆就是这么干的。
2、自己特别看重男方的品格,而且意识到这种品格并不是每个男人都有,于是愿意为了男方具备这种品格做出让步。譬如说,若男方确实很干净,女方放弃上嫁的机会选择平嫁。我在知乎就看到过有女知友说为了自己能跟人品好的男士顺利,所以她自己要多挣钱,这位女士就是准备为了自己丈夫的人品而牺牲自己的世俗利益了。
二、极力强调忠贞是一个做人的基本准则(敲黑板:基准),基本准则不许谈判。
人们在谈判的时候有一个技巧,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把一项事物划分为“天经地义、不可谈判”,而对方如果有心眼的话就应该努力把“天经地义、不可谈判”的项目弄成“可谈判”项目。
举个例子,在很多社会,女性婚后生娃而且孩子随父姓,属于“天经地义、不可谈判”项目,是女人必须做到的。女性企图获得夫家额外的善待,必须拿别的东西换,比如说女方比较漂亮或者学历比较高等等。少数中国女性企图把“已婚女性生孩子且孩子随父姓”从过去的“天经地义、不可谈判”项目变成“可谈判项目”,这就是著名的“生孩子警告”。
不仅仅如此,在很早期,女性必须温柔,属于“不可谈判”项目,现在已经变成了“可谈判”项目。在很早期,女性必须贤惠,属于“不可谈判”项目,现在已经变成了“可谈判”项目。很邪门的是,中国男性找女友或老婆的时候,男方脾气稳定似乎变成了“天经地义、不可谈判”项目,必须具备。
极力强调忠贞是一个做人的基本准则(敲黑板:基准)的女性找对象若很看重世俗利益,她玩的其实就是“跟穷男人谈钱,跟富男人谈忠诚”的游戏,她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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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言论,谈的都是“实然”,我并没有很直接地批评谁或赞扬谁。下面我要谈“应然”了,也就是谈我的价值观:
一、不劈腿、不出轨到底是做人的天经地义的基本准则,还是作为一个做到了就应该加分的优点?这取决于这个社会的劈腿率、出轨率高不高。假设一个社会普遍不劈腿、不出轨,那就应该把不劈腿、不出轨视为做人的基本准则,做不到就是渣,做得到没有加分。假设一个社会的劈腿率、出轨率比较高,那就应该把不劈腿、不出轨视为优点,无论男女,都要给老实可靠的异性实实在在的奖赏。
以上原则还要看圈子,因为富人与穷人不一样。假设(假设而已)富男人普遍出轨,而某个富男人偏偏忠于太太,我认为他的太太就应该格外做一些什么回报丈夫,譬如说比别的富太太温柔贤惠得多。反过来也一样,假设(假设而已)不富裕男人的美女妻子普遍出轨,而某个美女偏偏很忠于并不富裕的丈夫,我认为他的丈夫就应该格外做一些什么回报妻子,譬如说他比别的美女的丈夫更宠爱妻子。
二、如果你觉得上面提到的太麻烦,我还推荐一个原则——男女之间把所有的项目都视为“可谈判项目”,彩礼、房子、生孩子、婚后忠贞、婚前忠贞、家务。。。。。。全部放在天平两边称一下。谁能够超越进化心理学一截,就有资格要求另一半超越一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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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一下,大到国际政治,小到男女博弈,我前面提到的“不可谈判”项目与“可谈判”项目的划分的思想,都值得读者们看重,很多人都是在这个方面被对手忽悠瘸了。
最后提醒一下女读者,根据我看到的若干命理师的言论与我见过的例子,脾气暴躁的女性最好不要把恋人、夫妻之间的忠贞视为天经地义,此类女子常常犯一个大错——她觉得脾气暴躁不属于原则错误,而出轨属于原则错误,所以无论自己怎么歇斯底里、怎么吼自己的男人,自家男人都不应该往出轨方面靠拢。真相是,出轨的男性中真正的玩咖恐怕不超过一半,值得理解的反而有很多(某命理师说的)。所以说,道德规范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单独说劈腿、出轨是渣男、渣女是没有意义的,应该像儒家或佛教或基督教那样给出一个系统的道德规范,女人努力做到全套规范,男人努力做到全套规范(含不许劈腿、不许出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