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发现了知乎舆论一个无耻的双重标准

最近很多人在知乎讨论是否赞成婚前性行为,有一部分女性说赞成,赞成的理由就是如果婚前发现男方性功能不如预期,可以及时分手脱身。在这类答案下,评论区没有人反对。


不仅仅如此,知乎也有已婚女性抱怨丈夫性功能不行、想离婚的答案。此类答案的评论区也没有人反对。我自己都在知乎劝说过一个遇到类似情况的已婚妇女离婚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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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很奇怪的是,如果有男性说发现女友不是处女、要分手,会有人去骂,理由是“物化女性”。那么,以男方生殖器不够粗壮为理由离婚就不是“物化”了么?(有人直说男方生殖器不合格、分手,评论区没有人骂她)


还有男性说妻子不能生育、想离婚,也会有人去骂,说什么“真爱”。既然“真爱”比“有后代”更重要,为何“真爱”不可以比“性生活质量令人满意”更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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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令我气愤的是,有一次有人问可不可以与重度烧伤的妻子离婚。我的答案说妻子重度烧伤会导致性生活质量很差甚至没有性生活,所以可以离婚。我的评论区有人反对。

在知乎,女性可以因为性生活不和谐分手或离婚,评论区无人反对。既然如此,一个丈夫与重度烧伤而导致性生活服务水平急剧下降的妻子离婚,不是很正常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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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说过,如果一个舆论场(知乎就是一个舆论场)的很多人自私而且逻辑不严谨,这个舆论场形成的主流道德舆论会漏出很多破绽。

只有很善良的人或者虽然不善良但是比较严谨的人(譬如说我自己),发言才会破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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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要狠狠的鄙视一类人。有一种人,把自己代入“付出者”角色就提倡合理自私、不提倡道德绑架,但是当他把自己代入“受益者”角色时又恨不得社会充满无限付出的真爱。这种无耻之徒怎么不上天呢?


我们谈伦理道德一定要不双标,偶尔不小心双标了也要马上修改自己的发言。

赞同:186创建时间:2018-11-05
评论:113最后更新:2018-11-05